为保障全园师幼日常饮水安全与便捷,满足园内饮水需求及培养幼儿学会自主、按需饮水的生活能力,我园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,引入市场竞争机制,选择有信誉、有责任、有担当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。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材料,现比选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关于班级直饮机采购项目
二、项目内容
项目范围:本项目需15台班级直饮机,每台直饮机供40人饮用。
技术要求:(1)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[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]和节能产品认证标志。
(2)产品须具备全自动功能,无需专人管理,打开水龙头,即有温开水饮用。
三、项目要求
现场考察:比选申请人可来园实地考察教室环境,结合实际需求提供方案。
工期要求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工程。
质量保证: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年质保期,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设备。
四、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
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6.3万元(含材料、人工、税费及运输等全部费用),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。
五、比选方法
1.由幼儿园比选小组和监督小组参与比选。
2.遵循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择优的原则,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。
3.采用综合评分法。
4.比选程序
(1)检查比选申请材料密封情况并现场拆封。
(2)资质审查。
(3)评委查看比选申请材料。
(4)评委评分。
(5)分数统计、排名,确定中选人。
(6)公示比选结果。
(7)为成交供应商发放中选通知书,签订合同。
六、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
本次比选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(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项目内容):
1.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.具有履行本采购有关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、行业标准及幼儿园要求;
5.愿意且有能力为幼儿园提供服务,并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;
6.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,没有影响本采购有关合同履行的不良信用记录。
7.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;
8.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比选,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。
七、报名资料递交
1.时间:202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,每日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5:00至17:30。
2.地点:海口市机关幼儿园(海口市龙华二横路3号)总务处。
3.联系方式:甘老师 18189888285
4.要求:响应文件需一式2份,逐页加盖单位公章,密封包装。封套注明“海口市机关幼儿园班级直饮机项目响应文件”及供应商全称、联系方式。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文件不予受理。
附件1:海口市机关幼儿园饮水机采购项目评分表
海口市机关幼儿园
2026年4月13日
附件:

